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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血压患者参加规范管理的意义
  • 作者:管理员  更新时间:2016/6/8 8:28:39  【字号:   】 浏览次数:
高血压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,继发性高血压主要是由某些疾病导致(如:心血管疾病、肾脏疾病、内分泌性疾病、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),而没有明确病因的高血压为原发性高血压。高血压患者中95%为原发性高血压。
早期高血压病人可表现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心悸、眼花、注意力不集中、记忆力减退、手脚麻木、疲乏无力、易烦躁等症状,这些症状多为高级神经功能失调所致,其轻重与血压增高程度可不一致。后期血压常持续在较高水平,并伴有脑、心、肾等靶器官受损的表现。这些器官受损可以是高血压直接损害造成的,也可以是间接地通过加速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产生而造成的。这些靶器官受损的早期可无症状,最后导致功能障碍,甚至发生衰竭。如高血压引起脑损害后,可引起短暂性脑血管痉挛,使头痛头晕加重,一过性失明,半侧肢体活动失灵等,持续数分钟或数小时可以恢复,也可发生脑出血。对心脏的损害先是心脏扩大,后发生左心衰竭,可出现胸闷、气急、咳嗽等症状。当肾脏受损害后,可见夜间尿量增多或小便次数增加,严重时发生肾功能衰竭,可有尿少、无尿、食欲不振、恶心等症状。可见高血压对人的损害有多大。
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原发性高血压纳入管理,规定医疗机构要免费对自愿接受管理的对象开展不少于4次的两对面随访,目的在于对患者的病情变化予以追踪,并给予合理的用药和生活方式指导,最大程度的减小疾病对人的损害。